1、延长租赁合同协议受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和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自愿,并在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根据以下条款达成本延长租赁合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协议有效期限延长1. 出租方同意将原租赁合同有效期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原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和相关条款予以替代和补充。二、租金调整1.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原租金每月调整为元。2. 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及时支付,具体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日。三、租赁物维护责任1.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对租赁物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其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或贬值,乙方
2、应承担修复或补偿责任。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五、协议解释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如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为双方依法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互相诚信合作。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