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和以下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共同订立,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环保工程总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将委托乙方进行环保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相关工程,具体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价款与支付方式2.1 甲方将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价款,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第三条 工期3.1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相关工程,具体工期详见附件三。第四条 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环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2、求,具备所要求的环保标准,并承诺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持商业机密的保密性,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合作内容的商业机密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第七条 协议终止7.1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方与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终止。7.2 若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本协议或必须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其他事项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补充。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业主):_ 日期:_乙方(承包商):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