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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管理机构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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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安全保证体系         为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履行安排、监督、检查、考核的主要职责,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二、安全管理措施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为使该工程安全达标,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施工安全和文明安全的综合性管理小组,指定专人任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2 、做好挂牌施工,将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施工期限、各级负责人及工程示意图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3 、设立安全护栏,白天挂红旗,晚上挂红灯。         4 、机械挖运土方应有专人指挥运行。         5、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牌,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6、加强现场电器安全管理,所有线路按规定架设,所用电器均设漏电保护器。         7、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在堆放易燃材料和重点仓库设置灭火器材。         8、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9、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10、一切从事项目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无证上岗现象时,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11、加强安全管理的教育,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每半月组织一次。         12、加强安全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改善施工作业环境,照明必须满足作业的要求,噪声、振动的强度必须低于人体生理、心理的承受能力。         13、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布告等用看板、挂牌或写后张贴墙上公布,展示清楚。         14、避免过多地影响当地交通,安排专人对进入施工现场车辆进行指挥调解,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15、根据作业种类的特点,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发给施工人员相应的劳保用品,高温期施工还应加强防暑降温工作。         16、施工期必须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检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或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止气象灾害的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及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秩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以促进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1、安全检查内容         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查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情况,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查设备使用情况,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查安全防护和隐患整改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2.1、工程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的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2、各班组每天或在施工前对作业场所,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2.3、施工现场安全员、电工每天对现场防护措施,所用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日志。         2.4、各项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JGJ59-99检查标准为依据,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进行整改后必须再进行复查,不允许隐患存在。         2.5、对重大隐患要立案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整改后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销案。         四、安全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使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员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全员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所有新员工都必须经公司、工程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经安全学习,不得参加作业。         2、着重对电气机械操作,电氧焊、安装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学习教育,经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         3、民工队长以及各施工段、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在未开工前由工程处安全员对民工进行安全知识讲座,上安全课,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全员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在施工现场布置安全宣传标语,出安全墙报,参观先进单位施工现场,请上级领导、专家、老师傅讲解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形式及各类事故案例。         五、事故处理规定         1、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如因救人需移动现场时,应做好标记或拍照,为处理事故提供资料。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生的事故不能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2、对事故上报程序和时间的规定:凡发生因工重伤、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先口头报告,并在3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要在24小时内口头报告,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   3、事故处理权限和处理规定:         3.1、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性事故(轻伤指受害人休息工作日三天以上,105天以内,或经医生诊断为轻伤的,交通事故一次事故造成重伤2人以下,车辆损失三万元以内为一般事故,设备机件损坏一万元以下,其它生产事故损失在五万元以下为一般事故)由项目部自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职能部门。         3.2、发生重大事故(达到第一条注明的事故损失限额以上的为重大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和处理,事故单位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为调查分析事故提供条件。         3.3、各类事故处理时间规定:轻微事故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一般事故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壹佰捌拾天,其它重大事故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4、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有隐瞒不报或谎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从重处罚。         5、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对发现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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