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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情况视察汇报
日前,在县政协主席彭岳舜的带领下,县政协主席会议视察组对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别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等行政部门召开五场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近几年,我县各部门、乡镇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和决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县政府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我县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法办事的机制基本形成,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法规,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根据应减必减原则,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申报条件和收费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362项。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成立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中心功能。目前,全县28个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共有行政许可项目362项,已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有256项,进驻非行政许可项目11项。三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运行机制逐步规范,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效益明显改善。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5+X”等机制,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项目管理工作。
(二)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县政府修订完善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有效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等滥用权力的现象。二是健全罚缴分离制度。即行政处罚与罚没收入相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均必须报县政府备案。工商局等部门内部也规定:较大案件由班子每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案件由责任人负责处理并录入电脑备案,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度。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各窗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要求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全面完成了乡镇管理机构改革。精简了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政府机构逐步实现合理配置。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对原条管事业干部的重新调配及对原乡镇待岗人员的培训、调配等,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的空间布局。二是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订了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精心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时对全县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使用情况、经费来源等进行了摸底,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县已开展了县林业总场、县政府招待所、县建筑设计室等单位改制工作。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县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性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如县工商局坚持每个星期安排半天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近年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年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书进行考核、验审,目前已有600多人通过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同时还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暨《物权法》、《行政处分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大型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
(五)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依法行政高效运行。一是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多数单位聘请大人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党风行风、行政(效能)监督员,鼓励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等单位每年邀请监督员参加述廉述职、党风行风评议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切实发挥派驻纪检书记职能作用。各部门均安排专职纪检书记,加大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建设。三是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执法主体必须合格,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县虽已对各执法主体的资格进行了确认,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的情况。例如,县建设局下属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一个临时性的单位,进行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执法主体的另一个问题是部分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造成无效执法。
(二)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较为普遍。虽然这几年行政执法部门已开始认识到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但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因此,行政执法中的程序不合格的问题仍相对突出。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等。
(三)各种人情干扰情况仍然严重。由于我县人口较少,行政机关正常办案中,一般人都能通过种种关系借助沾亲带故的“能人”前来说情、干扰。许多执法人员称,现在每办一个案件,几乎没有不来说情的,而且有的还是领导干部。由于干扰较多,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对案情的把握有失公正,处罚的轻重不同,这更加造成了当事人寻找关系、寻找庇护的不良心态。
(三)行政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调。许多行政审批涉及众多部门,按法律程序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由于有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太少,工作不协调,在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一下部门审批的义务,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有的为部门利益,碍于人情关系,明知没有通过上一部门审批,仍然在本部门给予审批,如有的企业不经环保、消防等环节,就能办理其它证件。
(四)中心窗口授权有待继续到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县依法行政的主要窗口和重要平台。虽然中心功能提升后,项目、人员、授权到位情况已经大有改观,但“三到位”情况还不是很理想。目前项目到位率仅70.7%,59名窗口工作人员中有20多人为临时工,许多窗口授权不到位,导致中心窗口成了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和“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面增加了办事环节。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体系,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进行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其存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按法定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的行政处罚权。同时要理顺综合执法大队与委托单位的关系,明确执法项目、权限和范围,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扫清障碍。此外,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避免无证执法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各行政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那些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大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行政的行为。加大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权限规范内按程序办事。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管,严肃处理“人情案”、“关系案”,使行政执法工作得以公平、公正开展,以提高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强协调,促使部门相互配合。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对部门工作的协调,促使部门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坚决制止推诿、拖延、不作为、不配合现象,及时解决管理“真空”案件,理顺部门关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整合资源,实现中心充分授权。为避免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只有监督协调的“虚职”职能现象,应创新思维,克服困难阻力,把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服务中心(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这些审批权不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保证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中心来,这样可以实现服务的权责统一,充分发挥“中心功能”。
(五)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重视目前执法队伍存在的经费、设施、人员等保障方面的问题,尽可能改善执法条件,使之与形势的需要相适应,特别是要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经费需要,避免执法部门因经济问题而产生的执法偏差。
(一)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思想觉悟
1.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我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中收看胡锦涛书记纪念建党90周年讲话等,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时政的了解掌握。此外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2加强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根据全局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学习情况,不断拓展干部培训思路,创新培训内容。前3季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健康知识、生态文明、党史知识培训共计3次,培训297人次。
3.抓实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两加一推”工作;积极做好党员教育培训,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努力夯实党的基层战斗堡垒。
4.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四项监督管理制度,抓好局“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认真做好“四要十不准”机关作风建设,抓好“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纪律宣传教育。
(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市级行政中心生态文明机关建设
节能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初步拟定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完成了国家“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组检查考核。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调研,已完成对区、区、区、区、区、区和市、县、县、县公共机构的节能调研工作。
节能技术改造方面,正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太阳能、风能项目的前期调研。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2018年4月13日日报专题报道了我局节能工作。在市级行政中心组织了节能“千人签名”活动。配合组织“地球一小时”活动。编发节能信息简报。下发通知,开展低碳体验活动、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
2.认真落实“三创一办”工作目标
一是做好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市级行政中心各部门做好办公室内部清洁整理,收到良好成效。
二是在市级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张帖创模、创卫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并通过在各办公大楼的LED显示屏上宣传创模、创卫知识。同时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加强道德模范人物事迹宣传,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市级行政中心区域开展禁烟工作,在市级行政中心市民广场设立青少年道德教育宣传栏。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协办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相关工作。组织局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民运会“万人誓师”活动。做好民运会期间行政中心健身场地水、电、空调等的保障工作。
四是我局获得了创文模范单位和创卫先进集体称号。
(三)积极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市级行政中心保障服务工作
1.完善市级行政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市级行政中心安全正常运行。为落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环保机关的精神,使市级行政中心的停车秩序更加规范,更好地配合”三创一办”搞好创卫迎检工作,5月2日至5月30日对无证车辆进入市级行政中心进行控制,以便缓解市级行政中心的车辆停放问题。利用国庆节长假期间对市级行政中心道路进行了白改黑改造。继续对市级行政中心车辆加强管理,在五月上旬完成对区县(市)和未搬金阳的单位的车辆通行证的办理。除进行日常交通管理外,还积极保障每周市委常委会及市长办公会的交通畅通,较好完成重要会议和重大接待的交通保畅工作。
2.积极做好行政中心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和水、暖、电、气的供给。完善了《绿化管理制度》、《中央空调节能管理制度》、《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检查审核物管公司的物业维护、保养计划;加强对行政中心水、电、煤气、空调、给排水、电梯、保洁、绿化的统一管理,保证行政中心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完成行政中心二期办公楼C、D区两台锅炉在使用中因多次发生爆管的安全技术改造。协调煤气公司在市级行政中心煤气调压站和直燃机房新增煤气报警系统,保障重要设备安全运行。
委托防雷检查站完成行政中心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基本完成由于凝冻灾害行政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受损的修复工作。完成市级行政中心东、西地库冷温水泵和冷却泵出口的橡胶软节老化的设备更换采购准备工作。
3.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服务监督协调工作。做好纪念塔A栋人才公寓的装修工作和日常物业监督协调工作。积极改革完善法院街、纪念塔君悦华庭A栋、园、公园路市委大院等市直机关住宅区冬季集中供暖的收费补贴模式。
4.对法院街机关住宅楼外墙存在剥落安全隐患的磁砖进行了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完成了法院街机关住宅区原政府锅炉房集中供暖系统工程改造,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
5.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做好机关干部职工就餐服务工作。完成了对西南民族美食文化广场排污地沟、天板等硬件设施的改造,同时监督各商家做好抽油烟机的彻底清洗,努力营造清新整洁的机关干部职工就餐环境。加强对各商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严格日常考核工作;邀请食品安全卫生部门至少每月检查考核商定的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6.认真做好机关房屋资产管理和干部职工住房、园公租房的相关工作。根据市级机关因机构变动、人员增减等因素而导致办公用房不能满足正常办公的实际情况,对提出申请的各单位进行了办公用房统筹调配工作。完成园公租房收储阶段有关通知、方案工作,组织召开园业主单位办公(综合处)负责同志参加的公租房会议。协助开展法院街D栋、纪念塔君悦华庭A栋房屋产权手续的办理。
7.认真做好机关文印服务工作。做好市直机关文印服务工作,特别是安全、优质做好2018生态文明城市会议的文件资料印制工作。协助做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有关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机关物资采购工作。完成政府采购26次。
9.根据我局职责有所调整的情况,完成了对局内部各处室办公室和人员的调整。
为加强滩坑水电站库区(下简称“库区”)渔业管理,促进库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加强滩坑库区渔业管理》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8月24日,县政协主席带领部分提案委成员,对库区渔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管理处、水利局、水上派出所等部门单位的相关情况介绍,并就如何加强库区渔业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形成共识。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库区渔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库区渔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渔业养殖尚未开发,难以发挥社会监督。库区渔业养殖没有市场化,还是停留在由政府投放鱼苗,并进行行政化管理的阶段。这带来的问题:一是群众会认为库区的鱼类是公共资源,可以随意捕捞;二是难以发挥社会的监管作用,因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一般群众较少主动去监管。
(二)法规制度不够完善,难以进行有力惩治。当前,对非法捕捞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规定只在五万元以内进行量刑处罚,而且自由裁量权空间大,造成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发挥威慑作用。
(三)硬件设施较为落后,难以组织有效检查。由于渔政部门没有先进的汽艇等执法工具,加上库区水域面积大,巡查成本高,经费难以支撑,且非法捕捞多为夜间进行,以现有工具难以进行快速、准确的抓获非法捕捞者。
(四)管理体制尚不健全,难以整合各方力量。根据现有体制,库区渔业主要由管理处牵头,但管理处没有自己的执法队伍,需要渔政大队和水上派出所配合;渔政大队隶属水利部门除管理库区外还要管理全县的渔政工作,而且人员较少;水上派出所与城郊派出所两块牌子一班人马,难以安排人员专职从事渔政执法管理,造成管理上的力不从心。
三、加强对库区渔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把水上派出所从城郊派出所独立出来,落实3-5个编制,专职从事渔政执法工作。在此基础上,由管理处负责牵头,组成一支由水上派出所、渔政大队等成员组成的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不但从事库区渔业管理,还可以从事库区其它执法事务。
(二)制定法规,强化管理。利用自治县的立法权,单独出台一个渔业管理办法或库区管理办法,对非法捕捞的管理、认定、处罚作进一步细化,使管理处罚更加明确、更加规范。
(三)严格执法,加大打击。针对非法捕捞严重现象,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惩处非法捕捞行为,科学合理安排执法时间,重点制止打击夜间非法捕捞。同时,要开设热线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对非法捕捞进行举报。
(四)有偿转让,科学养殖。将水库渔业资源推向市场,有偿转让给有相应资质,养殖能力强的公司或个人养殖,明确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以有效地控制捕捞量,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各种形式对渔业管理动态、非法捕捞打击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超常规、多渠道、强力度地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素质,增强保护库区渔业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
(六)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备库区渔政管理巡查汽艇,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在各码头安装监控,加强安全管理和巡查力度。将库区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库区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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