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音员演艺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地址:_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的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基于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前提,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乙方将通过配音声音表演的方式,参与甲方指定的演艺项目,并完成相关配音工作。2. 乙方在配音过程中需遵循甲方的要求,确保作品的质量和效果。第二条 职责和权利1. 甲方的责任: (1) 为乙方提供相应的配音工作机会。 (2) 履行与乙方的薪酬支付义务。 (3) 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护乙方的姓名权、肖
2、像权等。2. 乙方的权利: (1)享有与配音相关的著作权和肖像权等专有权益。 (2)按时获得甲方支付的合理报酬。 (3)要求甲方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且不得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无关的用途。第三条 薪酬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合理的薪酬给乙方。2. 薪酬支付方式:(可选: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方式)。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合作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进行保密。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使另一方受
3、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在不可抗力情况下,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免除双方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并尽快恢复。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解除的情况:达到合约结束日期;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正本文本为若干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协议中的所有修改、补充和解释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