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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税收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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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税收基础知识概述,主讲:洪流,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一、税收的涵义,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定程序和预定标准向具有纳税义务的社会成员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四个方面:,(1),保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需要,如国防、外交等的需要;,(2),维持社会秩序的需要,如警察、法庭、行政管理等的需要;,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3),维护和扩大社会再生产活动的需要,如兴建农田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需要。,(4),保障和提高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举办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事业的需要。,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2,税收属于分配范畴,3,征税的主体是国家,4,征税依据的是国家政治权力,5,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也是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二、税收的特征,1,税收的强制性,(,1,)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国家征税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2,)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收的这种权利义务关,是通过国家法律加以规范的。这种法律规范的最直接表现就是税法。,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以后,收入即归国家所有,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是一种无偿征收。,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都是税法中规定好的,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三、税与费的区别,费是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特定的服务,或赋予某种权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的代价。税和费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海关或财政部门;而费的收取主体多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2,特征不同。税收具有无偿性,费则通常具有补偿性,主要用于成本补偿的需要,特定的费与特定的服务往往具有对称性。,用途不同。税收收入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而费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第二节税收的职能,一、组织收入的职能,1,、收入来源的广泛性,由于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纳税人进行的强制征收,因此,凡在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企业、单位和个人,凡有应税收入的都是纳税人,没有所有制的限制;此外,征税范围也十分广泛,既包括对流转额和所得额的征税,也包括对财产额的征税,还包括对某些特定目的和行为的征税;,第二节税收的职能,2,、收人获得的连续性,税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因此可以保证税收收入及时、均衡地入库。只要社会再生产连续不断地进行,国家就能持续不断地取得税收收入。税收的固定性使税收在征收时间上具有连续性。,第二节税收的职能,二收入分配的职能,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税收收入分配职能主要体现在调整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上。,税收通过采用高低不同的税率,可以对社会收入分配产生不同的结果,第二节税收的职能,三资源配置的职能,1,、平衡产销供求关系,2,、促进经济结构合理,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品、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产业部门的税收政策,向各产业的发展规模和结构比例;税收对所有制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区别对待的所得税政策,影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第二节税收的职能,3,、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四、宏观调控的职能,1,、控制需求总量,2,、调节供给结构,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税收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条例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一、我国税收制度设计的原则,1.,财政原则。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坚持税收的财政原则要量力而行,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考虑到国家的财政需要,又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效率原则。政府设计税收制度时应讲求效率。一是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行为的合理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二是在税收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要最小。,3.,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层含义。横向公平,即相同经济条件的纳税人承担等量税收。纵向公平,即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者多纳税,纳税能力弱者少纳税,无纳税能力者不纳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4.,适度原则。在税收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既能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响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1,)负税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否则,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有的税种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对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向其颁发代扣代缴证书,明确其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扣缴义务。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应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置,并责令其补缴税款。,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1,)税源,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税源与征税对象有时是一致的,如所得税,其征税对象与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但是,很多税种其征税对象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如营业税、消费税、房产税等。可见,只是在少数情况下,税源和征税对象才是一致的。对于大多数税种来说两者并不一致,税源并不等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税目,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列入税目的就是应税产品,没有列人税目的就不是应税产品,这样征税的界限就十分明确。另外,通过规定各种税目,可以对各种不同的项目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国家的政策。,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简单、明确,没有另行规定税目的必要,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3,)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而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目的物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3.,税率,税率是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都按统一比例征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在具体运用时,比例税率可以细分为统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方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等。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表现为将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累进税率。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在应税所得额确定以后,相当于按照比例税率计征,计算方法简单。二是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的分界处负担相差悬殊,甚至会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不利于鼓励纳税人增加收入。,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税,各级税款之和为应纳税额。,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是:,一是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划分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二是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特别是在征税对象级次分界点上下,只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一般不会发生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鼓励纳税人增产增收。,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引进了“速算扣除数”这个概念,这样可以直接计算应纳税额,不必再分级分段计算。采用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全率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相对额划分若干级距,每个级距规定的税率随征税对象相对额的增大而提高,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都按与课税对象相对额所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的税率制度。全率累进税率在我国尚未使用过,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现行税制中的土地增值税即采用超率累进税率计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按定额税率征税,税额的多少只同征税对象的数量有关,同价格无关。当价格普遍上涨或下跌时,仍按固定税额计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主要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一般将纳税环节分:,(,1,)一次课征制:一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全过程中只选择某一环节课征的制度,是纳税环节的一种具体形式。实行一次课征制,纳税环节多选择在商品流转的必经环节和税源比较集中的环节,既避免重复征税,又避免税款流失。,(,2,)多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全过程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征的制度。,(,3,)道道课征制:道道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征税的制度。,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5.,纳税期限,所谓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按期纳税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确定计算应纳税款的期限,即,计税期,。计税期一般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款的多少,逐户核定,一般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者,1,个季度等为一期。,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二是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即,入库期,。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2,)按次纳税,按次纳税是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如耕地占用税以及临时经营者,均采取按次纳税的办法。,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是按规定的期限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是对按年度计算税款的税种为了及时、均衡地取得财政收入而采取的一种纳税期限。分期预缴一般是按月或按季预缴,如企业所得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6.,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的一种税收优惠或照顾措施。其中,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全部免征。,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1,)起征点,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对其全部数额征税。,(,2,)免征额,免征额是指在全部征税对象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例,:某种税规定,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5000,元),的按,10%,的税率征税,,5000,元以下的不征税。某纳税人,2,月份取得营业收入,8000,元。计算应纳税额,并指出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还是免征额。,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例:,某税种采取,15%,的比例税率并规定以纳税人的收入额减除,1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收入额,某纳税人,4,月份取得收入,5000,元。计算应纳税额,并指出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还是免征额。,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7.,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违章处理具体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违章行为指欠税、漏税、偷税、抗税,以及违反其他有关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措施主要有:,(,1,)征收滞纳金:征收滞纳金,即税务机关对欠税纳税人所征收的一种处罚金。,(,2,)处以税务罚款:处以税务罚款,即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所处以的一种经济制裁。具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处以应纳税款的倍数罚款,另一种形式为按一定数额罚款。,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3,)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即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责成其提供税担保。若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关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第三节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4,)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税务机关对税收违章行为还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与财产、收缴专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5,)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骗税、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触犯刑法的纳税人,除按税收法规扣税并处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税种的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类,流转税类是指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我国目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第四节税种的分类,2,、所得税类,所得税类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人,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第四节税种的分类,3,、资源税类,资源税类主要是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的税。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均属于资源课税的范畴。,第四节税种的分类,4,、财产税类,财产税类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目前对财产征税的主要有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5,、行为税类,行为税类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目前征收的行为税主要是印花税。,第四节税种的分类,二、按计税依据分类,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均是从价税。,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及耕地占用税等都是从量税。,第四节税种的分类,三、按税收收入归属权分类,1,、中央税,中央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一般来说,中央税的税源比较集中、收入稳定、易于管理,并能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意图,如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第四节税种的分类,2,、地方税,地方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政府调节经济、搞好地方事业的稳定财源。地方税的税源分散且直接涉及地方经济利益,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及契税等。,第四节税种的分类,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中央与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共同享有税收收入的税种。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资源税、,第四节税种的分类,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凡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之中包含有税款的税称为价内税,如消费税、营业税等。,2,、价外税,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称为价外税。我国税制中的增值税和关税为价外税。,第四节税种的分类,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1,、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为负税人,税负不能发生转嫁的税。各种所得税和财产税都属于直接税。,2,、间接税,是纳税人并非实际的负税人,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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