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牌位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广告牌位地点的广告牌位资源,乙方有意租赁该广告牌位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基于互信、互利和平等原则,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广告牌位租赁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广告牌位租赁内容1. 甲方将指定位置的广告牌位租赁给乙方,作为乙方商业宣传活动的展示场所,具体位置和详细描述见附件一。2. 乙方租用广告牌位期限
2、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用时长,期满后需提前提前天数天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租约。3. 乙方在租用期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作、更换广告内容,但需事先向甲方提供广告内容预览,确保广告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4. 甲方保证租用的广告牌位具备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稳定性,确保广告展示效果。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租期内分租金支付次数次支付。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付款截止日期之前,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或按约定分期支付,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第四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在租期开始前未交付广告牌位或严重违反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租金。2. 若乙方
3、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擅自更改广告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将合作期间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 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彼此的商业利益和知识产权。第六条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释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合同的解释和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期届满终止。2. 若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提前天数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