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题要求协议书范本标题要求协议书本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供方和需方签署,并约定如下: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目的是明确供方向需方提供建筑材料供货的具体要求和约束。1.2 协议适用于供方向需方供应建筑材料的各项业务活动。第二条 合同的签署与效力2.1 行为人:供方及需方确认,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和资格。2.2 意思表示真实:供方及需方确认,签署本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虚假陈述、隐瞒或者误导性陈述。2.3 法律法规依从:供方及需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
2、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4 不违背公序良俗:供方及需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供应的建筑材料和交付3.1 供方按照需方的具体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及时交付。3.2 供方应保管好供应的建筑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完好无损。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4.1 供方和需方明确约定建筑材料的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示。4.2 支付方式由供方和需方双方协商确定,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3 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5.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可能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供方和需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自供方和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所规定的期限。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供方和需方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7.3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方和需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供方和需方对以上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请在下方分别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