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备物资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有序、合法地进行储备物资的供应和管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将向乙方供应特定储备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储备物资名称,供应数量和质量详见附件;1.2 乙方将支付相应的货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接收和管理储备物资;1.3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储备物资供应和管理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2.1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
2、储备物资具备符合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相关质量体系的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协议约定;2.2 甲方承诺按照协议的约定将储备物资及时交付乙方,并确保储备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协议约定;2.3 甲方应对储备物资的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破损、灭失等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3.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接收储备物资,并对其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和管理;3.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3.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储备物资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要求等,并及时就相关事宜向甲方提供说明;3.4 乙方
3、在使用和管理储备物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储备物资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第四条 协议的履行和解除: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完整履行各自的义务;4.2 当协议的履行存在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第五条 附件:5.1 根据需要,甲乙双方可签署储备物资的具体供应合同,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5.2 本协议附件具有与本协议正文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 有效期限;7.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