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乙方为甲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代理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拟定本个人所得税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共同遵守和执行。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申报个人所得税,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个人所得税项目的申报和缴纳。2. 乙方应按照相关税法、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代甲方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3. 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违法
2、违规行为。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和报告。2.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和税务信息的机密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3. 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代理费用,费用金额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相关税务事实,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2. 本协议自动续签,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3. 本协议经过甲方和乙方阅读、理解,并自愿进行签字盖章。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