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巴士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乘客”)乙方:(以下简称“旅游巴士公司”)鉴于:1. 乙方是一家经营旅游巴士服务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条件,能够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巴士服务;2. 乘客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旅游巴士服务,享受愉快的旅行体验。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旅游巴士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 乙方提供旅游巴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乘坐旅游巴士的机会、车辆维护和保养、司机服务等。第二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乘客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旅游巴士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2. 乘客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
2、相应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乘客的预订或提前终止旅游巴士服务,并不承担相关责任。第三条 乘客权利和义务1. 乘客享有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安排旅游巴士服务的权利。2. 乘客应遵守乙方的规定和指示,不得在乘坐旅游巴士时干扰司机的正常驾驶,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有损公序良俗的行为。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巴士服务,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2. 乙方应提供熟练的司机,确保司机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行为素质。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受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