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装卸、仓储、运输保险等相关服务。1.2 物流运输服
2、务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双方另行约定,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2 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第三条 服务质量和标准3.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行业惯例,提供符合标准的物流运输服务。3.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协议和约定,并满足甲方的要求和期望。3.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解决问题。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等,双方均应
3、严格保守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因本协议履行而获得的对方资料用于本协议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一方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要求对方立即改正。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7.3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8.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