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在交流、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敏感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并约定如下:第一条 定义1.1商业秘密: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向乙方披露的、经过甲方合理保密措施保护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1.2保密信息: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及其相关的文书、资料、技术、方法、设计、模型、图纸、合同、客户名单、销售数据、价格策略、商业计划等任何
2、形式的资料。第二条 保密义务2.1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且保证对该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泄露、丢失或损毁。2.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或提供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不得将其用于未经授权的任何商业目的或任何与本协议目的不符的用途。2.3乙方应合理选择并使用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物理和组织上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的安全。第三条 使用限制3.1乙方仅可在甲方的明确授权下使用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并且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3.2乙方不得复制、修改、拷贝、编辑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
3、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3.3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不得用于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外部披露。第四条 违约责任4.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商业秘密或未经授权使用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4.2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第五条 保密期限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5.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且对于已披露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信息应持续保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2)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具体地点由乙方选择;(3)其他适用的解决方式。第七条 其他条款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协议。7.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