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甲方(承租人):_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表证件号码):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出租人):_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表证件号码):_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甲、乙双方就航运代理事宜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航运代理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在航运业务中需要乙方提供的代理服务,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负责办理航运代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运输信息、
2、安排船期、代理制作相关单证等。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标准支付相关服务费用。3.2 相关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和账户将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双方需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商业秘密。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争议解决委员会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向对方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法律效力。7.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方(承租人):_ 日期:_乙方(出租人):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