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运运输承运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承运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托运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达成海运运输承运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特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作为承运人提供海运运输服务,将乙方的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目的地点,并确保货物安全、完好无损地交付给乙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的所有海运运输承运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卸、运输、仓储
2、等相关服务。第二条 货物的描述和包装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描述,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并确保货物的描述与实际情况相符。2.2 乙方应负责将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害。第三条 运输的方式和时间3.1 甲方将按照迅捷、安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目的地点。3.2 甲方将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运输任务,除非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运输时间延误,甲方将尽力通知乙方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第四条 费用和结算方式4.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应付的运输费用,并包括相关的附
3、加费用(如保险费、仓储费等)。4.2 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第五条 责任和赔偿5.1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甲方的过失导致货物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5.2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货物遗失、损坏等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给甲方。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达成共识之日起生效,并在货物交付完毕后终止。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协议附录生效。特此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