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营销合同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合同双方)共同缔结,以明确双方在网络营销领域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所指的网络营销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推广、搜索引擎优化、内容营销等各种网络推广手段及策略。1.2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行为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 意思表示真实,指合同双方在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所作的各种陈述、声明、承诺等行为均真实、准确、完整。1.4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指本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行为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规定。1.5 不违背公序良俗,指本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行为
2、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公共秩序、社会道德及社会公众普遍的价值观念。第二条 合同内容2.1 服务内容:甲方提供网络营销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发布、推广策划、合作洽谈等。2.2 服务费用: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3 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双方完成约定的网络营销任务并结清相关费用。第三条 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1.1 提供专业的网络营销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3.1.2 根据乙方需求,制定合理的网络营销方案,并协商确定执行计划。3.1.3 监督、协调、改进网络营销策略,提高网络营销效果。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2.1 提供
3、真实、有效、合法的产品或服务信息,确保网络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3.2.2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3.2.3 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图片、视频等。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合同双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取到的任何信息、资料用于其他非合同约定的目的。第五条 违约与解除5.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了对方利益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5.2 若发生以下情况,视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2.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5.2.2 经协商解决仍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的。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6.2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不可分割,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约定。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甲方(签字/盖章): _乙方(签字/盖章): 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