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事项,特拟定本协议书,双方遵守如下约定: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行为人间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第二条 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简称出票方):组织名称/姓名:住所/联系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票方):组织名称/姓名:住所/联系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第三条 行为人能力甲、乙双方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第四条 协议内容1. 双方同意合作,甲方作为出票方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 受票方应积极
2、配合出票方的财务结算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3. 出票方应保证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有效。4. 双方不得就本合同已约定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作出补充。第五条 合同履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相关工作。3.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4. 若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3.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拟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在双方自愿并经各自合法代表授权后签署,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