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宠物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宠物主”)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宠物服务提供方”)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宠物并需要相应的宠物服务,乙方有提供宠物服务的能力和意愿,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宠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宠物喂养:提供宠物膳食、定时喂养宠物等。(2)宠物保健:提供宠物洗澡、驱虫、美容等服务。(3)宠物医疗:提供宠物体检、治疗、紧急救援等服务。(4)宠物寄养:提供宠物在乙方处短期或长期寄养的服务。(5)宠物训练:提供宠物礼仪训练
2、、行为训练等服务。1.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和宠物种类制定适当的服务方案,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宠物服务项目和相关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2.2 服务费用应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进行协商确定,并明确写入双方合同或书面协议中。2.3 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 宠物保险3.1 甲方可自行购买宠物保险,对宠物在服务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或疾病等情况进行保障。3.2 如甲方未购买宠物保险且宠物在服务期间出现相关问题,乙方将尽力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支持,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 服务期限4.1 双方约定的服务
3、期限为:(具体日期或时间段)4.2 若服务期限需要延长或提前结束,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服务补充规定5.1 如甲方有特殊需求或要求,双方应书面约定并明确写入合同或协议中。5.2 如甲方在服务期间或结束后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的权利。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提前解除。6.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因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应予以保密并妥善处理。7.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其他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宠物主): 乙方(宠物服务提供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