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销售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委托加工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加工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委托方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企业/个人;(2)加工方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企业/个人;(3)委托方拥有特定产品的生产权或销售权;(4)双方就委托加工委托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加工销售达成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定义1.1 委托方指拥有特定产品的生产权或销售权的一方。1.2 加工方指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的一方
2、。第二条:委托加工2.1 委托方将特定产品交付给加工方进行加工处理。2.2 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第三条:商品销售3.1 加工方将加工好的产品交付给委托方进行销售。3.2 委托方应合理安排销售渠道,积极推广销售加工后产品。第四条:权益与风险4.1 加工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另行约定。4.2 加工后产品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4.3 加工方应确保加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4.4 产品在加工过程中或委托方销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工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保密5.1 双方应对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商业运作的
3、机密信息予以保密。5.2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八条:协议变更与终止8.1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第九条:协议生效与解释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9.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相关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无正文内容)委托方: 加工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意: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加工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