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仓储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港口”)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仓储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适用于仓储业务的港口设施及相关服务,乙方希望将其货物进行仓储并委托甲方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1.甲方将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保管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并负责其安全保管;2.乙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仓储费用。二、货物接收与出库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仓库货物清单,并确保提供的货物信息真实有效;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方式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验收;3.乙方在需要取回货物时,应提前
2、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方式领取货物。三、仓储费用及支付方式1.仓储费用应根据实际存储时间和货物数量计算,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仓储费用给甲方,支付方式双方可约定。四、仓储责任1.甲方对乙方所托管的货物负有保管、保密等法定义务;2.甲方应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运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乙方货物的安全;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货物损毁、丢失等情况,甲方应负责赔偿。五、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在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六、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取得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使用或转让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履行完毕。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九、其他条款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进行补充;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由双方在书面形式下签署的补充协议确认;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