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摄像服务合同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摄像服务提供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摄像服务提供方拥有提供摄像服务的专业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2. 委托方有意委托摄像服务提供方提供相应的摄像服务;3.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委托方根据合同约定,将其指定的场所或对象提供给摄像服务提供方,供其进行摄像服务。1.2 摄像服务提供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具备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全面、准确、及
2、时的摄像服务,确保摄像数据安全可靠。1.3 摄像服务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将摄像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可恢复性和安全性。第二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2.1 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摄像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直接损失。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或本协议终止之日止。6.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摄像服务提供方(盖章/签字): 委托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