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设备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客户)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信用代码/注册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维修商)姓名/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欲委托乙方维修其所拥有的电子设备,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拥有的以下电子设备进行维修:(列明电子设备的种类、品牌、型号等详细信息)第二条:维修内容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对甲方委托的电子设备进行维修。2. 乙方应确保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证维修后设备正常运转。3. 若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进行其他费用支出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第
2、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价格清单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2. 维修费用应在维修完成后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维修期限与违约责任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如无法按时完成维修需提前通知甲方。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若维修后设备出现新问题或仍无法正常运转,乙方应负责重新维修或退还维修费用。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承诺对在维修工作中涉及到的甲方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予以保密。2. 双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第六条:协议终止1. 维修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协议终止。2.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后,应按照已完成的维修工作支付相应的费用。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维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终止。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客户): 乙方(维修商):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