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拍摄合同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制片公司,具备进行电影拍摄的能力;2. 乙方是一名演员/导演/编剧(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具备相应的拍摄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3. 双方互相认可并愿意达成电影拍摄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制作一部具有艺术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电影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自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作品名称1. 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商议,确定电影的正式名称。二、拍摄内容1. 乙方应当
2、根据剧本和角色要求,按照甲方的安排和指导,参与电影的拍摄;2. 乙方应当保证拍摄时的形象、表演和工作态度符合甲方的要求;3. 拍摄过程中,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拍摄计划,应提前通知甲方。三、拍摄期限及地点1. 双方应当共同商议确定电影的拍摄期限和拍摄地点;2.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拍摄期限延长,双方应当经协商确定新的拍摄期限。四、报酬与费用1. 甲方应当根据拍摄工作的内容和乙方的表演角色,合理支付乙方的演出报酬;2. 甲方应当承担拍摄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剧组人员薪酬、道具摄影设备等相关费用。五、版权及使用权1. 双方一致同意将电影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属于甲方,甲方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改编权、表演权等权益;2. 如有必要,双方可签署额外的版权许可合同,以确保甲方合法使用电影作品。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当对协议中相关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2.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协议中的信息用于营利目的。七、争议解决1. 如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生效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拍摄结束后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