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采购合同供应商采购合同协议鉴于,甲方为一家法人实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与乙方签订本采购合同;鉴于,乙方同样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供应商服务;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的事宜,甲乙双方遵循以下条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采购商品的明确1.1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具体商品(以下简称“商品”),如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1。1.2 甲方在采购商品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提出采购申请,并按合同金额支付相应的采购款项。第二条 商品供应与交货方式2.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及时按照合同规定,供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商品,并确保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要求一
2、致。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采购的商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商品运输中出现的风险。2.3 如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进行赔偿或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3.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品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采购款项。3.2 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正确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向外
3、界披露或公开。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5.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5.2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被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或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采购商品,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延期履行该合同。6.2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等情况。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履行完毕。8.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份归甲方保管,副本一份归乙方保管。甲方(盖章): 日期: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