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型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出卖方(甲方):【出卖方全称】购买方(乙方):【购买方全称】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以下车辆:车辆品牌:【品牌】车辆型号:【型号】车辆颜色:【颜色】车辆车牌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识别代码】发动机号:【发动机号】购车日期:【购车日期】里程数:【里程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车辆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买卖标的1.1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以【标价】的价格,出售给乙方。1.2 甲方向乙方承诺车辆的性能状况良好,没有任何秘密缺陷或损坏,并对其进行了合法维护和保养。第二条 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同意以【支付方式
2、】的方式支付购买车辆的总价款,即【总价款】。2.2 货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第三条 交付3.1 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车辆交付给乙方。3.2 乙方应在收到车辆之日起【交付日期+X天】内,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第四条 过户手续4.1 甲方应提供购车所需的所有车辆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4.2 乙方应承担过户所需的费用。4.3 甲方保证车辆在交付之日起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或纠纷。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5.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延迟,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六条 保险责任6.1 车辆的
3、保险责任由乙方自交付之日起负责。6.2 若在交付之前发生任何车辆损坏或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七条 知情义务7.1 甲乙双方应如实告知对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和信息,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7.2 若因一方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8.2 若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合同生效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出卖方):_乙方(购买方):_签订地点:_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