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协议:租车公司和租车人的权益保护汽车租赁协议鉴于租车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租车人(以下简称乙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一致,为保障双方权益,依法遵守,特拟订本租车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汽车租赁行为,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二、租车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汽车,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完好;2. 乙方应持有有效的驾照,确保具备驾驶所租车辆的能力,并在租车期间合法驾驶;3. 租车双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租车合同、缴纳租金及押金等。三、租金及押金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租车价格和租期支付租金;2. 乙方在租车时应缴纳相应的押金,作为
2、对车辆损坏或违规行为的保证金;3. 甲方应积极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同时根据乙方使用情况和租车期限,结算相应的费用。四、车辆维护和保险1. 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2. 甲方应为车辆购买强制性保险,并提供相应的保单给乙方;3. 乙方在租车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和车钥匙,切勿私自改装车辆或将车辆租借给他人;4. 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车辆,减少因乙方驾驶行为而导致的事故风险。五、事故责任和纠纷解决1. 如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甲方提供积极支持;2. 租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时开始执行;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协议到期、双方终止租约或其他合法解除本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结清和车辆交接手续。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附件的增加或删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2.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有争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准;3.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法约定,有效期限为租期届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租车公司):_ 日期:_乙方(租车人):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