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服务合作协议书本协议书旨在明确汽车维修服务提供方与汽车维修服务接受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促进汽车维修服务合作的发展,并保障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一、协议双方1. 汽车维修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提供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2. 汽车维修服务接受方(以下简称“接受方”):接受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二、协议内容1. 合作方式:提供方将按照接受方提出的汽车维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检测、更换零部件等。2. 服务范围:提供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汽车维修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符合行业标准。3. 服务期限:
2、本次合作的服务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的结束日期。4. 服务费用:接受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标准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为准。5. 服务责任:(1)提供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时限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可靠。(2)接受方在享受汽车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按照提供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并配合提供方完成相关的工作。6.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或其他重要信息,应妥善保管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三、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在
3、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服务期限届满。2. 双方一致同意,在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3.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共同履行已约定但尚未完结的义务,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书面协议上予以明确。六、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具有法律效力。七、附则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以正本为准,双方各持一份。签署人:(提供方) 签署人:(接受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