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片合作协议书制片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制片方):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人,具备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业务的资质和经验;2. 乙方也是一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人,拥有特定的资源(如人才、基地、资金等)和专业知识,有意参与电影/电视剧制作;3. 甲、乙双方认为双方开展制片合作具有良好的商业前景和合作价值;基于上述背景和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乙双方将合作共同开发、制作和推广一部影片/电视剧,详情见附件1合作项目说明。1.2 合作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源(如拍摄场地、器材、
2、演员、制作人员等),并积极参与项目策划、制作和宣传过程。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甲、乙双方以合作方式共同开发、制作影片/电视剧,并在商业利益分配上达成协议。具体的商业利益分配方式详见附件2商业利益分配协议。2.2 合作方在制片过程中应严格履行甲方的要求,与甲方保持紧密沟通,共同解决项目开发、制作中的问题。第三条 合同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作项目最终完成并获得法律授权,或达到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3.2 如果双方在制片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选择依法仲裁或诉讼解决。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开始履行保密义务,并对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要点和其他涉及商业利益的信息进行保密。4.2 本协议签订后,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披露与本协议相关的商业信息。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对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5.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5.3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无正文)甲方: 合作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