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行为人名称)乙方:(行为人名称)鉴于甲方拥有并经营(企业名称),并愿意将该企业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和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总则1.1 甲方通过本协议以自愿的方式将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经营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1.2 本协议适用于经历过相应法律程序的企业经营权转让。第二条 转让内容2.1 转让企业:(详细描述被转让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详细信息)2.2 相关权益:甲方拥有该企业的全部经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产权、合同权等。第三条 交割与过户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被转让企业的所有权益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合同文件、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情况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3.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相关情况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提交必要的材料,协助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第四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4.1 转让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企业经营权的价款,具体金额为(数字金额)。4.2 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数字天数)内,通过(具体支付方式)将全部价款支付给甲方。第五条 相关权益的保证5.1 甲方保证,转让企业的所有权益是合法的,不存在第三
3、方的抵押、质权、查封、限制转让等情况,且不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5.2 甲方就本协议涉及的权益向乙方承诺,如转让企业的相关权益存在问题,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以甲方自有财产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对于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经营数据、合作方式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6.2 但当政府部门、法院、仲裁机构或者监管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披露时,双方可以披露相应信息。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7.2 双方如对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8.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方能生效。(以下无正文,仅为协议签字信息)甲方:(行为人签名)日期:乙方:(行为人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