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房屋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乙方:经纪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为保护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达成如下买卖房屋委托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通过本协议委托乙方代理办理房屋买卖和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购房意向方、协商房屋交易条件、签署购房合同等。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甲方的指令和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房屋买卖代理服务。第二条 委托期限2.1 本委托协议的有效期为 具体时间段。2.2 如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委
2、托期限,甲、乙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延期。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购房意向方提出的购房条件。 b) 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佣金或费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相关证件和资料。 c)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并及时告知乙方有关本次委托的任何变动。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应尽职尽责,按照甲方的委托完成相关房屋买卖工作。 b) 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信息,确保甲方能够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 c)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利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第四条 佣金及支付方式
3、4.1 甲、乙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乙方作为房屋买卖代理人,享有合理的佣金。4.2 佣金金额为房屋买卖实际成交价格的 具体佣金比例。4.3 佣金支付方式为 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5.2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只有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人): 乙方(经纪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