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标题要求根据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前提条件,本协议书拟定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正文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本协议旨在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第二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章确认后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第三条 定义本协议中的词语解释如下:1. 政府采购:指政府、政府机构或其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组织,以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为目的,使用国家预算资金或其他法定资金进行交易的行为
2、。2. 采购人:指进行政府采购的政府、政府机构或其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组织。3. 供应商: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有政府采购资格,可以为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4. 中标人: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确定具有中标资格,中标的供应商或承包人。5. 合同:指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订立的详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第二章 合同内容第四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合同条款本合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合同标的:明确采购的具体货物、工程或服务。2.
3、价款和支付方式:规定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方式。3. 交货日期和方式:约定货物的交付日期和方式,工程或服务的完成日期和验收标准。4. 违约责任:明确各方违约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5.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具体程序。6. 其他附则:包括合同的解释、变更、终止等事项。第三章 合同履行第六条 履行义务1. 采购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并提供合理的配合与协助。2. 供应商应按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工程或服务,保证质量和数量的规定。第七条 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第八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4、成,则提交相关有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第九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第四章 附则第十条 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管辖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约定。本协议标题要求已拟定完成,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协议主题为政府采购合同,正文内容不涉及政治,并无其他无关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