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电维修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方式:_身份证/注册号: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方式:_身份证/注册号: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及种类的家电设备,经过相应的维修需求评估后,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家电维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电维修服务的相关事项,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服务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电设备的维修服务,具体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调试、保养等。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2、和规定,对甲方家电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由于维修技术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和责任。3. 甲方提供的家电设备应属于乙方提供的维修范围之内;如有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问题,乙方有权拒绝或中止维修,并及时通知甲方。第三条 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1. 维修费用根据维修项目的复杂程度、设备类型等因素确定,维修费用明细详见附表。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发票或收费明细单,按时足额支付维修费用。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修费用,乙方有权要求滞纳金,并可能暂停提供维修服务。第四条 维修质保1. 对于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在维修完成后,乙方将提供一个合理的保修期,即维修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如出现同一故障原因导致的维修
3、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2. 如果在保修期内,由于甲方的人为操作、使用不当或维修后其他原因导致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将不负责维修。第五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知识等保密信息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甲乙双方应对其员工和分包商的保密义务进行提醒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家电维修服务完成之日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