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合同:劳务方与雇佣方的权益保护协议标题要求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保劳务合同中劳务方与雇佣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 协议主体资格协议双方确认,行为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作为合同当事人合法签署协议。3. 协议内容真实性协议双方确认,对于协议中的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事实的情况。4. 协议合法性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5. 劳务方权益保护5.1 雇佣方确认劳务方的工作内容和工时,并承诺按合同约定合理支付劳务报酬。5.2 雇佣方应提供安全、卫生、无歧视的劳动环境,不得侵犯劳务方的人
2、身权益。5.3 雇佣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劳务方的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6. 雇佣方权益保护6.1 劳务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并保证其工作质量符合行业标准。6.2 劳务方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6.3 劳务方应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雇佣方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7. 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劳务合同终止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协议签署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签署日期、地点等内容)雇佣方(盖章/签字): 劳务方(盖章/签字): 代表姓名: 代表姓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