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储服务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方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委托方地址】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方”):【服务方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服务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服务方地址】鉴于,1. 委托方拟将其货物委托予服务方进行仓储管理;2. 服务方具备仓储设施和相关管理经验;3. 双方均愿意通过签订本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1. 委托方将其货物委托服务方进行仓储管理,并要求服务方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提供仓储服务。2. 本
2、协议自【协议生效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第二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1.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清单及所需的相关信息。2. 委托方应按时支付仓储服务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其他相关费用。3. 委托方应对其委托仓储的货物进行合理包装,并保证货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包含违禁品或法律禁止存储的物品。4. 委托方应保管好其委托的存储凭证,在需要提货时及时向服务方提供。第三条 服务方的权利与义务1. 服务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妥善保管委托的货物,并采取适当的仓储措施。2. 服务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货物的存储记录、库存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3.
3、服务方对委托方的货物应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调拨、使用或泄露委托方的货物及相关信息。4. 服务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委托方提供货物的取出服务。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 仓储服务费用的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相关约定执行。2.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款项。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 相关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双方应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双方应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2. 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第八条 生效与解除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有效期届满或任一方提前【提前解除通知期限】事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时终止。附件:1. 货物清单2. 其他相关附件或共同约定(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栏)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