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物业管理合同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关于房屋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甲方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促进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第二条 服务内容1.乙方承担对甲方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洁、安全检查等物业管理服务。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房屋出租、买卖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房屋维修、改造、装修、安全隐
2、患等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第三条 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 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双方可以协商续签。第四条 服务费用1.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及金额进行服务费用的支付。2.乙方应按时提供开具合法发票的服务费用收据给甲方。第五条 保密责任双方应对彼此间涉及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第六条 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救,并有权终止合同。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业管理服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解除1.合同期满且双方未提出续签意愿的,本合同自动解除。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书面协商解除。第九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第十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