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供货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供应商”)联系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以下简称“购货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鉴于:1. 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具备供应食品的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 购货方有需求并希望从供应商处获得特定食品的供应;3. 双方均具备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基于上述条款,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定供应商向购货方供货,购货方接受供货,并确保供货的品质、数量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供货方式和期限1. 供应商将按照购货方提出的需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认供货方式,并在合理时间内履行
2、供货义务;2.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供货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以确保及时供货,或协商约定供货的周期。第三条 供货品质1. 供应商应确保供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符合购货方的要求;2. 供货品种类、规格、质量标准等事项应在合同中明确;3. 如供货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供货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供货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补偿。第四条 供货价格和结算方式1. 供货价格应在本合同中明确,并以货币形式支付;2. 结算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应在合同中约定。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双方应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2.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2.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至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有效期为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供应商: 购货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