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1.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特定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工作。1.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要求和期限完成工作。二、工作内容2.1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列明各项工作内容)三、工作期限3.1 工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至工程完成之日止。3.2 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完成任务,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双方协商达
2、成一致后方可延长工作期限。四、劳务费及付款方式4.1 乙方的劳务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4.2 乙方完成工作后,甲方应在工作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五、保证及赔偿责任5.1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工作环境符合工作要求,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行工作。5.2 乙方承诺按照工程要求和期限完成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5.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的相关费用。六、违约责任6.1 如果一方违约,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任何违约行为均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七、协议的解除和终止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7.2 本协议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八、争议解决8.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九、附则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