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乙方:(贷款咨询服务提供方名称)注册资本: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鉴于甲方希望获得关于贷款事项的咨询服务,乙方具备提供此项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提供有关贷款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申请程序等内容的咨询与指导。1.2 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贷款解决方案,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给乙方,具体费用从另行约定为准。2.2 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应根据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贷款需求,并遵守与贷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3.2 甲方需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的付款证明。3.3 甲方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贷款,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贷款咨询服务,并为甲方提供准确、实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4.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并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4.3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合理的技术支持,并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相关的手续。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
3、终止5.1 双方一致同意,在必要时可书面协商修改本协议的内容。5.2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方应提前给对方至少30天的书面通知。5.3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协议终止前的相应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6.2 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定,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7.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直至履行完毕或终止。第八条 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