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教育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承办方):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托方):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幼儿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教育、保育等。1.2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幼儿教育服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甲方应根据幼儿的年龄、体能等特点,提供定期的教育课程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前教育、社交能力培养、体育运动、艺术教育等。2.2 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教育课程或活动,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教育工作。2.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2、并向乙方及其家长提供相应的教育反馈。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约定在附件中列明。第四条 协议的期限及解除4.1 本协议有效期为在附件中所述的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4.2 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且经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披露或非法使用。5.2 本条款约定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的五年。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特此协议,以示双方的共识。甲方(承办方): 乙方(受托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