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捐助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甲方:(捐助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捐助人地址)电话:(捐助人电话)乙方:(受捐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受捐方地址)电话:(受捐方电话)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出资捐助给乙方;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捐助,并承诺按照约定使用所获得的捐助款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捐助金额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捐助金额为(具体数额)人民币。1.2 乙方保证所获得的捐助款项将用于(具体用途),并保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捐助人的意愿使用。第二条 捐助款项的支付及发票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
2、署后的(具体期限)内将捐助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2.2 乙方收到捐助款项后,应及时开具捐赠发票并交予甲方。第三条 不可撤销性3.1 甲方一旦支付捐助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捐助款项。3.2 乙方接受捐助款项后,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转让该款项。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均对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财务、战略或技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4.2 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保密信息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2 若乙方擅自挪用或私自转让捐助款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捐助款项,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7.2 协议到期前三十天,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