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卫服务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编号: 协议编号协议书甲方: 安全保卫服务提供方地址: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 安全保卫服务接受方地址: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具备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的资质和条件,乙方需要安全保卫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全保卫服务,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安全保卫服务内容1. 甲方将提供专业的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维护乙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b) 监控和预防安全事件; c) 提供安
2、全咨询和规划服务; d) 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安全保卫服务内容。2.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第三条 服务期限本协议自起始日期开始,至终止日期终止。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附件中明确列明。2.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或索赔。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商业、技术、经营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2. 保密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
3、起,持续保密期限。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如实履行协议终止前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和其他协议约定。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生效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