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顾问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一定的咨询需求,乙方具备相关咨询服务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及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咨询顾问关系,并约定双方在该关系下履行的权利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涉及咨询顾问服务的各项合作事宜。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咨询需求,提供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列出具体的咨询服务项目)第三条 服务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并持续有效期为【具体的合作期限】。3.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甲方与乙方可根据需要协商续签。第四条 服务费用4.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4.2 乙方应在服务完成后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咨询服务费发票。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技术、财务或其他方面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非法使用。5.2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并在任何时间均适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6.2 一方违约,损失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七条 协议解除7.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解除:(列举可能的解除情况)7.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解决可能产生的未了结事项。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8.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 协议的补充与修改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第十条 协议效力10.1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