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350487 上传时间:2024-04-2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的反悔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 离婚协议的反悔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2、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8 对于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形,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

3、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该解释第九条对于在协议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上也明确了可撤销、变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离婚协议中明确的财产;对于协议中未涉及的双方共同财产,均不受此解释的限制。 对于在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效力的问题,目前有二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

4、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但也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根据最高院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不愿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依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一方面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确认双方对协议上列明的财产的分割意见,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的两会如期举行,大家都很关注,作为入党发展对象的我更是应该多多关注今年的两会。 主要我是通过网络途径来了解和关注两会的,当然,两会上提出的涉及到很多的方面,例如房

5、地产、医生医院、食品安全、物价、教育、经济、政治等等。特别是对于那些与我们切身相关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好好关注,这样对我们是很有益的。 政协常委刘汉元指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行政等十余个部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边界不清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分、衔接不畅的现象,甚至出现彼此间互相推诿、监管缺失的尴尬局面。”他建议,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整体部署和统筹下,各监管主体应分解、落实监管责任,统一协调各管理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将分段监管向协调、统一、集中监管转变,同时通过必要的立法对个别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促使监管体系保持良好有效

6、的运行状态。此外,食品安全应该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新颁布的刑法规定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在管理时往往以罚代法,违规者违规成本很低,这是加工病死猪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他一些违规行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国内食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的现状,给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据质检总局统计,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80%为中小企业,40%甚至没有生产许可证。他认为,国家主管部门亟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一批食品加工、生产领域的重点、核心、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此

7、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强化生产管理,增加市场覆盖,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带动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整体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我们切身相关,希望我们能吃得放心。 离婚未成离婚协议无效 个案: 小萍和小军闹离婚,原因是小军有了新的心上人。小军觉得很对不起小萍,为了能离成婚,小军在和小萍协议离婚时,小军同意将他们共有的两套房产都给小萍。可签好协 离婚未成离婚协议无效 相关: 小萍和小军闹离婚,原因是小军有了新的心上人。小军觉得很对不起小萍,为了能离成婚,小军在和小萍协议离婚时,小军同意将他们共有的两套房产都给小萍。可签好协议后,小萍还是不甘心,并没有和小军离婚。几个月后

8、,小军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时,小萍拿出有小军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可小军不同意,他认为,当初是小萍未按协议要求和他离婚,协议根本就没有生效。这份协议到底算不算有效? 推荐阅读: 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律师解读: 在过去,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全在法官的判决,不同的法官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规定,对此明确了,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一方因为妥协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加上双方并没有离婚,协议也就失去效力。 5 /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婚姻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