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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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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范模板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

2、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3、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

4、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

5、,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

6、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

7、务: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

8、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年,即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元,其中;国家资产_元,流动资金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元,为_年缴纳。 其中: _年度_元; _年度_元; _年度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 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的折旧基金和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

9、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

10、,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

11、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 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

12、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

13、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

14、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 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

15、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

16、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 甲方经过公开租赁方式将其所属或经营管理的房屋(或资产)(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监督方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 路 号。 2、租赁物使用面积共

17、平方米,共 间。 3、该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作为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物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作 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押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物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2、租赁物租金增长幅度为 %。即第一年每月租金 为 元,第二年每月租金为 元,第三年每月租金为 元。 。 3、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上交租金。 4、租赁物押金支

18、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押金,押金不计息,不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纳的各项费用。押金包括:店面押金;水、电押金;计划生育押金;门前三包押金;综合治理押金。租赁期内如无违约情况,到合同期满之日,押金将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修缮 1、租赁期间,租赁物主体大修是甲方的义务,甲方维修租赁物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日常的租赁物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日常的租赁物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赁物门、窗、室内地板、天花板、墙壁、室内各种管、线、水表、电表等乙方使用范围内的租赁物及设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义务,由乙方承担。 第

19、五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物设施,如需改变租赁物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 第七条 租赁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退租,其经营时间必须超过一年,且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租。同时,乙方需赔偿甲方本合同年租金

20、百分之二十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须报经营管理中心同意。 2、租赁物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赁物,且不承担乙方之任何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非主体结构的; (3)损坏承租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赁物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6)拖欠租金累计超过1个月的。 3、租赁届满时,按xx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实

21、行公开租赁。 第九条 租赁物的收回 1、乙方应于租赁物租赁期满后,将承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本合同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出租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租赁物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2、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经营对市容市貌有影响的营业项目。 3、租赁期间, 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4、自办各种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各项运转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转费包含税收、工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

23、责任。 2、因国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租赁物,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报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监督审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监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监督方: 审核人: 审核日期: 1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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