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科研合作协议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合作方名称地址:地址乙方:合作方名称地址: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合法、合规地表示愿意进行教育科研合作,在充分尊重相互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与内容1.1 合作目的:为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共同推进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与发展。1.2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1)共享教育科研资源、资料和成果; (2)开展联合科研项目及学术讨论会议; (3)推动合作专题研究、论文发表及著作出版等; (4)共同主办学术研讨会、论坛、培训等活动。第二条 合作权责2.1 甲
2、方负责: (1)提供合作所需的场地、设备和基础设施; (2)提供相关资源、资料和技术支持; (3)组织和协调合作项目的实施; (4)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合作义务。2.2 乙方负责: (1)开展合作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 (2)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与甲方共享; (3)保证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4)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合作义务。第三条 合作期限与终止3.1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3.2 终止条件:本合作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依法解散、撤销等情况发生; (3)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且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第四条
3、知识产权4.1 合作成果: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合作成果,双方平等享有知识产权。4.2 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作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与监管。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保守涉及本合作协议的商业秘密及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机密信息,并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5.2 保密措施:甲乙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所持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不被泄露、篡改、盗窃或滥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6.2 法律适用:本合作协议的签署、解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合作协议的修改、补充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7.3 本合作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为本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