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委托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委托人住址乙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委托人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及要求1. 委托人通过本协议,委托乙方提供与以下事项相关的法律服务: a) 审查、起草、修订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b) 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c) 代表委托人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d) 其他与法律服务相关的事项。2. 委托人应提供乙方
2、合理需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证据。3.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忠实、勤勉、保密、诚信地履行委托事项。第二条 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1. 委托人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法律服务费用。2. 支付方式:委托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3. 乙方应向委托人出具详细的费用清单,包括律师费、专家评估费等,并按约定期限向委托人提供正式发票。第三条 协议终止1. 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2. 若委托人或乙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3.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a) 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协议约定; b) 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且无法提供合理解决方案。第四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或使用于其他目的。2. 委托人也应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文件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或使用于其他目的。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合作期间有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