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演艺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住所地/注册地: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商号:姓名/商号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住所地/注册地: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文化演艺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文化演艺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良好的合作关系。二、协议内容1. 合作项目: 详细描述合作项目,包括演出内容、场次、时间、地点等2. 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义务: 详细描述甲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 2.2 乙方权利义务: 详细描述乙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3. 支付方
2、式: 详细描述合作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4. 违约责任: 详细描述双方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赔偿方式5. 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对因合作事宜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6.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8. 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其他事项三、协议变更与解除1. 协议变更: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协议内容。2. 协议解除: 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2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可以解除本协议。四、协议附则1. 本协议书为原件,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约定。3. 如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理解有歧义,应以中文本为准。4. 本协议一式两份,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