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下称“设计师”):甲方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下称“委托人”):乙方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1)委托人拥有并持有需进行室内设计服务的场所(下称“项目场所”)。(2)设计师在室内设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3)双方愿意通过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保障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基于上述事实,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公平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1.1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项目场所的实际情况,设计师将为委托人提供以下室内设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期限
2、,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3.1 根据室内设计服务的工作量和质量要求,设计师有权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报酬。3.2 报酬支付方式:委托人应在设计师完成室内设计服务后指定时间将报酬支付至设计师指定的收款账号。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室内设计相关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4.2 为保护委托人的权益,设计师将对项目场所的相关信息和设计方案进行保密,并不得为他人或其他项目使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设计师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室内设计服务,
3、设计师应负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6.2 双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解除7.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被解除: (1) 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 (2) 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 其他根据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况。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8.2 本合同一式两份,设计师和委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合同经设计师和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设计师)签字:_日期:_乙方(委托人)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