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委托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承包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服务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同标的1. 甲方根据具体工程需求,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服务。第二条 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期及安全,履行相应的法律及行政法规要求,并遵守相关技术标准。2. 乙方应按照
2、工程需求提供设计、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工作,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纠纷。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第四条 价款及结算方式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价款,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双方另行签订的支付合同或工程进度款支付计划。2.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对于从其他合同方获得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应予以保密,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对
3、方遭受损失的,应当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2.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解除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被解除: a) 经双方协商一致; b)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在限期内改正; c)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依法应予解除的。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均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本合同正文没有涉及政治内容。甲方(委托方): 日期:年 月 日乙方(承包方):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