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标题: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求城市公交运输服务,乙方有意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与范围1.1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城市公交运输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辆的提供、驾驶员的配备、线路规划、运力调度等。1.2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就城市公交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合同。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2、年。2.2 若任何一方有结束合作的意愿,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第三条 服务内容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公交运输服务。3.2 乙方应确保公交车辆的良好状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行安全。3.3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确保乘客出行安全。3.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线路规划、运力调度等服务,确保运输效率和质量。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4.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第五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
3、,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无需负责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要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合同项下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不得采取侵害他方合法权益的行为。8.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